溪岸博士讲坛·纪要 | 于有东:书法作为一种媒介 -j9九游会网站
本次讲座于有东博士以书法为切入点,遵循“由技入道”的艺术原理,探讨了书法在人与自然、人与社会、人与艺术、人与文化及高等教育等方面的媒介意义。讲座由美术学院副院长苏敉教授主持,以线上线下的方式同步进行。
一、缘起
首先,于博士谈到“书法作为一种媒介”这一话题的缘起:书法可以作为一种技艺、艺术、文化、专业……从不同的视角看待书法,能发现它不同的特性。探讨书法作为媒介在沟通人与其他事物这一过程中的丰富作用,对于我们的启示意义匪浅。然后,于博士通过自己的经历和感悟,向大家简单说明了书法在不同角度、多个维度的媒介意义。
刘守安教授《书法作为一种技艺》中谈到,汉字书写的最初阶段,技术含量相对较低,而汉字书写越发展,笔墨意蕴越丰富,展现了书法在不同阶段不太相同的媒介意义——从文字形态之指示意义逐步上升到更丰富的笔墨形态之审美意义,推动了书法向更高层面的发展。随后,于博士引用了冯天瑜等人在《中华文化史》里提出的文化结构层次理论——文化结构分为物质文化层、制度文化层、行为文化层、心态文化层。将书法看作一种媒介,更容易理解书法关乎物质、制度、行为、心态等层面的价值。简单来说,书法与物质相关的就是书写的载体,如兽骨、石板、竹帛、绢布和纸等;制度文化层是指书法作品的样貌受到制度的影响,如颜真卿《多宝塔》并不能反映颜真卿真实的书写状态,它是受到碑刻这一“制度”影响和改造的,拓展来说,抄经体作为一种礼佛行为的产物,也受到制度与环境的影响;行为文化层则指书写者的行为,如写字前饮酒抒怀、沐浴更衣等;最后,书写与心态变化息息相关,这属于心态文化层。这些层面,都涉及书法的媒介意义。
随后,于博士进一步提到,现代书法教育体系可能存在的一些缺失,比如现代书法教育倾向于培养专业书者(毛笔书法),而忽略了中小学书法教师(兼顾硬笔书法)的培养。然而,艺术教学和实用教学是不完全一样的,艺术家的养成关乎天分、才情、修养等诸多因素,学校教育很难起到决定性作用;教育工作者却可以决定于学校教育。
最后,于博士引用了宗白华先生的话来总结书法作为媒介的意义:“中国音乐衰落,而书法却代替了它,而成为一种表达最高意境和情操的民族艺术。”因此,现任中国书协主席孙晓云女士最新提出的“让书法成为时尚”这一美好愿景,在我们国家是很有可能实现的。
二、古人与书法
在“古人与书法”这一部分,于博士首先讨论了不同场域里书法作为媒介的具体表现:
1. 汉代石刻隶书、魏碑、抄经书等本来属于工匠书写范畴,不能等同于我们熟知的书法创作。对于这一类书写者来说,书写是一种职业,他们书刻的“作品”因为时代的变迁,实用意义退化了,艺术意义提升了,我们在肯定其中的审美、艺术价值的同时,还应看到它本来的媒介意义,即传达文意,而非着力表现笔墨技巧和图像构成。
2. 日常书写和书法创作:日常书写是个复杂的话题,它和书法创作常常是难以分割的,古人的日常书写和书法创作常有被我们误会的可能。例如米芾留下来的尺牍,多属日常书写之作,以“展厅书法”为参照,其中较多字的形态似乎并不尽如人意;而我们在展厅里看到的米芾书体创作,是当代书家对于米芾的书法进行“归纳”“统筹”之后的产物,借用汉字演变的思维来说,是对米芾书风“规范化”的结果。在汉字演变(一般界定为唐以前)过程中,便捷化和规范化是其遵循的两条铁律。
随后,于博士对部分文献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:
许慎《说文解字序》——书法作为一种媒介,沟通人与自然万物。
赵壹《非草书》——站在儒家角度、功利角度看待书写,认为书法是形而下的、上不了台面的,草书更是不实用的。很明显这一观点是有其局限性的。于博士由此将话题延伸到高校书法教育中,提出仅将技艺作为评判学术水平的标准是不合学问之道的,当前的书法研究成果主要表现于书法史与文献的研究,对书法本体的研究还有较大的开拓空间。
谢赫“六法”——也适用于书法临摹与创作。
王僧虔《笔意赞》——“书之妙道,神采为上,形质次之。”人其实也如此,将书法作为一种媒介,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“人”。
孙过庭《书谱》——要把书法融入生活和学习中,拒绝“死磕”,讲究艺文兼备;书法的形态与自然万象密切相关,作为一种媒介沟通了人与自然。把书法作为媒介,我们能够更好地体会世界万物与人间百态,更好地判断环境的优雅或沧桑、人性的高明或低劣。
张怀瓘《书断》——“囊括万殊,裁成一相”指的是书法囊括各种物象,并通过艺术手法概括与再现;“无声之音,无形之象”从某种程度上说,印证了宗白华先生“中国音乐衰落,而书法却代替了它,而成为一种表达最高意境和情操的民族艺术”的观点,从中我们能更好地体会书法作为一种媒介在各种政治场合、娱乐场合、民众生活中的作用。
王世征先生曾指出,孙过庭的表情论注重“人道”,张怀瓘意象论注重“天道”,二者各有侧重而又互为补充、互相渗透,均离不开中国民族“天人合一”的基本文化精神。
通过对这些理论主张的梳理和解读,于博士向听众具体且详细地展示了书法作为一种媒介,如何从“技”上升到“道”的层面。
书法作为一种媒介,传递个人的所思所想;“学书在法,其妙在人。”学书的关键在于方法、法则、法度等,但书法魅力产生的关键,却在书写者其人,而非技法;书法不仅仅是技术,技术水平高不等于写得好,我们要发挥好书法的媒介作用,积极地与书法相关的世界形成互动,提升认知。
三、今人与书法
1.尚式说
于博士先引出“唐人尚法,宋人尚意,今人尚式”的观点,随后说明了“尚式”的原因在于晚清教育模式的变化和西方美术思潮的影响,书法作为技艺对于古人来说可能是基本功,但是在今天则有小众且专业化的倾向。
2.展厅时代
书法作品的形式变化和展厅的策展模式有关,这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一种文化现象。
3.各级书协
协会和高校是既竞争又兼容的关系,在这里,于博士提到课堂中常说的一句话:“只会写字是不行的。”书法技艺水平能够影响博士对学生的选择,但成为不了学位认定的标准,然而,技艺不过关,是很难得到协会(社会面)得认可的,这更加启发我们高校生要做到“艺文兼备”。
4.高等教育书法
书法成为一门专门之学是大势所趋,书法技艺水平和学位并不是直接的挂钩关系;书法作为一种媒介,其表现形式是:通过书法去研习文化、艺术、人文地理等学科,而不是单纯地研究书法技艺;随着时代的变化,书法需要作为一种专业、一门学问来被传承,才能够在当今时代中保持良好的状态延续下去。
在“传承”这层意义上,书法作为一种媒介,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国内高校书法教育呈现百花齐放、多元发展的特点,既有培养技能型人才的高校,也有培养高端人才的高校。
5.书法行业、专业与职业
暨南大学的陈志平教授曾说:“从行业角度看,当前书法偏低端化发展;从专业角度看,书法偏向内卷化发展。”于博士认为,专业内卷化与我们所处的和平年代的高等教育有关系,纯书法教育通往就业市场存在较大的困难,我校美术学院将美术教育与书法教育相结合,统筹在美术教育,侧重于书法教育,这种模式是适合时代需要的。
面对专业内卷,我们要如何突围?实际上和我们如何看待书法的媒介身份有关。举例来说,在书法的学术研究这条道路上,早已不是“千军万马”足以形容,但如果我们转变思路,看到书法作为媒介沟通美学、文字学、文献学等专业方向的作用,从而转向其他方向,选择就不再局限于书法。
四、结论(启示)
在总结时,于博士以文征明为样本,讨论了书法作为媒介如何影响人的发展道路:
文征明成长于苏州地区的文人世家,但是家世并不显赫,艺术的学习是需要经济支撑的,我们不能高入云端,而要脚踏实地;
文征明试图通过科考入仕,但最终却隐居于世,但在这个过程中,他从来没有停止过对艺术的追求,一直在精进自己的艺术修养,这启发我们要把对艺术的追求融入生 活;
文征明虽然隐居,但依然建立了庞大的交际圈,因此,书法学习不能止步于书斋,需要用好书法这个媒介,走向社会;
文征明天资并不突出,最终却在诗文写作、书画创作和书画鉴藏等多个领域成就卓著,这启发我们不要将眼光局限于书法,而要保持阅读和写作的习惯、要有书画兼通的意识,借助书法这个媒介拓宽自身眼界;
最后,文征明的家居生活精致闲雅,出游活动也频繁丰富,学习书法的人内心要有诗和远方,书法是媒介,它能沟通人和自然的关系、人和人的关系。
end
编辑:王文慧
文字整理:何璐
审核:熊吉生 高志标 胡园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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