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见介绍信(通用21篇) -j9九游会网站
会见介绍信 篇1
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三条,第三十七条、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,请予安排。
特此函告!
(律师事务所章)
20xx年xx月xx日
会见介绍信 篇2
(200 )如金会字第 号 :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九十六条、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《律师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 律师前往会见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,请予支持。
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(章)
二00 年 月 日
(本介绍信有效期 天)
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专用介绍信
(200 )如金会字第 号 :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九十六条、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《律师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 律师前往会见 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,请予支持。
湖南如金律师事务所(章)
二00 年 月 日
(本介绍信有效期 天)
会见介绍信 篇3
第x号看守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九十六条、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,请予安排。
特此函告
(律师事务所章)
x年xx月xx日
会见介绍信 篇4
[]第号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六条,第九十六条、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请予安排。
特此函告。
律师事务所(盖章)
20xx年xx月xx日
会见介绍信 篇5
第x号看守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七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所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,请予支持。
特此函告
黑龙江律师事务所(章)x年xx月xx日
(本介绍信有效期截至x年xx月xx日止)
会见介绍信 篇6
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专用介绍信
【 】第 号 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七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 律师拟前往你处 会见/预约 案的`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 ,请予安排。
特此函告
(律师事务所章)
年 月 日
看守所接收介绍信时间: 年 月 日 时。 注:1、“看守所接收介绍信时间”由看守所填写;
2、本介绍信一式二份,看守所存档一份,律师事务所案件卷宗存档一份。
会见介绍信 篇7
会见介绍信
律师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专用介绍信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 律师前往贵处会见涉嫌 犯罪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 ,请予安排。
特此函告。
天津泰阁律师事务所20xx年月 日
会见介绍信 篇8
【】第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七条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律师拟前往你处会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。请予安排。
特此函告。
律师事务所(盖章)
20xx年xx月xx日
会见介绍信 篇9
第 号看守所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七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所会见案的.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,请予支持。
特此函告。
黑龙江律师事务所(章)
x年xx月xx日
会见介绍信 篇10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三十六条、第九十六条、第一百五十一条以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第三十条的规定,现指派我所律师前往你处会见案的在押犯罪嫌疑人(被告人),请予安排。
特此函告
(律师事务所章)
xx年xx月xx日
1
- 电信业务介绍信(精选8篇)
- 本单位(委托单位)承诺以上所填写资料真实有效,并愿意承担由办理上述业务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。
- 05-20 关注:0
- 电信介绍信(精选3篇)
- 兹证明(身份证号:)系我单位员工,到贵公司办理本公司电话费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的相关事务。望以合作为盼。
- 05-20 关注:0
- 中石化介绍信(精选3篇)
- 兹有我单位日去你公司办理加油卡(含副卡)开户业务,请给予办理。我单位共有自有车辆 辆,需办理 张加油卡。
- 05-20 关注:0
- 过户介绍信(精选32篇)
- 兹委托(身份证号:)全权代理本人(身份证号:)将我户下的'手机号码过户给(身份证号:)。请给予帮助为谢!
- 05-20 关注:0
- 申请介绍信(精选6篇)
- 我是我校系的一名职工,妻子是我校系的一位打字员。我们结婚已十二年了,现有一女儿,已经10岁。
- 05-20 关注:0
- 行政介绍信(精选35篇)
- 兹有我单位,因工作需要,调至县____局(单位)工作。该同志在我单位的相关工作已移交完毕,请予接洽,办理相关手续为谢。
- 05-20 关注:0